堂兄弟之間因瑣事生積怨,一方黑夜遇襲致死,一方潛逃17年,改名換姓躲在新疆小鎮種棉花。昨悉,兩名凶手被黃岡市中級法院以故意傷害罪,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。
  回憶起丈夫遇害之事,家住蘄春縣青石鎮花橋村的李花心裡還在深深悲痛——犯下命案的兩個凶手吳劍、吳雲和丈夫是叔伯兄弟。
  李花介紹,丈夫吳春是村民小組長兼電工。1996年10月22日晚,吳春邀聚村民代表到家裡開會,突發停電故障。吳春連忙拿起手電筒,趕到距家約800米的變電房查看。20多分鐘後,李花見丈夫久去未回,也跟著趕到變電房,不想,剛一踏進門,就被一棍擊倒。
  “救命啊,打死人啊。”聽到李花的呼救,村民們迅速趕到現場,只見吳春躺在地上不省人事,李花靠在門邊抱著左腿痛苦大叫,她稱,打他們的是同村的吳劍和吳雲。村民迅速將夫婦倆送往附近醫院搶救,吳劍、吳雲則趁混亂逃離。當晚11時,吳春因顱腦嚴重損傷不治身亡,李花左腿骨折,在病床上躺了兩個多月才下地。
  17年來,蘄春警方始終沒有抓到兩名凶手。直到去年7月10日,辦案民警在新疆警方的配合下,終於將躲在新疆呼圖壁縣大豐鎮的兩名凶手抓獲。此時,他們分別改為“蔡友林”、“蔡仕高”,還各自承包了當地100多畝棉田。
  經審,吳劍和吳雲兄弟交代了當年殺害吳春之事。當年,兄弟倆常年在武漢打工,因家中欠電費,被負責收電費的吳春停過多次電,雙方為此多次發生爭吵。案發當晚,吳劍帶著妻子和吳雲從武漢回到老家,正巧碰到家裡沒電。吳劍懷疑是吳春所為,便和吳雲去找吳春理論。看到吳春正在變電房查線,雙方產生誤會,繼而發生口角。爭吵中,兄弟倆操起木棍對著吳春一頓亂打,並將隨後前來尋夫的李花打傷。
  案發後,吳劍、吳雲分頭逃離蘄春。2002年,兄弟倆相約前往新疆,通過不正當途徑改名換姓,當起了棉農。在此期間,吳劍悄悄接去了妻兒,吳雲則隱瞞身份,娶了一名江西籍女子為妻,生下一子,企圖在邊陲小鎮安居樂業。
  大豐農場農工告訴民警,兄弟倆在當地住了十幾年,每天都是埋頭幹活,從不多言,看上去老實本分。看到身材高大的丈夫有時被人無端欺負,還忍氣吞聲,吳雲的妻子甚至還譏笑他膽小怕事,她萬沒想到,朝夕相處的丈夫和孩子大伯竟是潛逃17年的命案凶手。(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作者:張立群)
(原標題:男子因瑣事殺堂哥 改名換姓潛逃新疆種棉花17年落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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