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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方日報訊 (記者/昌道勵)扔垃圾沒扔進垃圾桶也要罰款50元。記者昨日從市城管局瞭解到,截至4月8日,共有133人次因亂扔垃圾等行為被處罰,處罰金額達12500元,其中有26人次因垃圾未扔入垃圾容器而被罰款。
  記者瞭解到,4月1日—8日,深圳各城管執法監察支隊共出動執法人員5982名,組織執法行動437次。其中,處罰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的(50元罰款)101人次,共罰款5200元;扔垃圾未進入垃圾容器的(50元罰款)26人次,共罰款1300元;從臨街門店向街道外掃垃圾的(1000元罰款)6人次,共罰款6000元。  (原標題:垃圾未扔入容器26人次被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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